第三章

美國抽籤移民簡介

依美國移民法規定,美國提供每一國家每年10000名移民配額。另一方面,美國為平衡移民的代表性,另外每年提供50000至55000名移民配額,給過去5年移民總申請人數不超過50000名的國家來參加美國抽籤移民,而該國家人民可藉於抽籤方式,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

申請人參加抽籤移民資格必須具備以下二種:

  1. 具有高中畢業文憑(等同美國高中畢業的同等學歷)、或過去5年中具有至少符合美國勞工部認可2年訓練的工作經驗,與
  2. 申請人必須為台灣出生(以2008抽籤移民規定為例)或美國政府公布的其他合格出生地。

參加抽籤移民的程序如下:

  1. 一般而言,申請人必須在每年10月至12月的報名期間(詳細報名時間,必須依每年公布的資料為準)至美國外交部官方網站 www.dvlottery.state.gov上完成報名手續。基本上,申請人只須依申請表上的規定,填寫完成網站上的表格並回傳至上述外交部網站,即完成報名手續。
     
  2. 若申請人幸運中獎,美國外交部將由其所屬的Kentuny Consular Center(KCC)於次年的5月至7月期間,會通知申請人已幸運中獎並檢送須送審的相關後續文件。申請人須依通知書上的說明來完成後續申請規定。此時申請人應儘速將KCC所要求的表格填寫完成並送回KCC審核。基本上每一位申請人乃依其「申請案號」(Visa Number)來接受查核與排定移民面談時間,但因移民配額有限,若申請人未能儘速完成後續抽籤移民申請程序時,可能會因當年的50000或55000名的配額已使用完畢,而喪失取得永久居留權(綠卡)的機會。

KCC於審核並核准相關文件後,即會將此申請案轉至美國在台協會(AIT)作最後的面試。AIT一般會於每年的10月至下一年度的9月止排定移民面談時間。依規定,AIT會實質審察每一位申請人的資料。以確認申請人符合參加抽籤移民的申請資格及相關背景調查。申請人於順利通過後,會在二日內收到AIT核發的移民簽證,此時即可赴美國永久居留及工作。

舉例如下:

某甲出生於台灣台北市且擁有高中畢業文憑,某甲現已結婚並育有二個未滿21歲的小孩。某甲於2004年11月底報名參加2006年的美國抽籤移民。很幸運的,某甲於2006年5月收到美國KCC的通知抽中美國移民申請,某甲立刻將KCC所要求文件完成後寄回KCC,KCC於審察通過後,將某甲的移民申請案轉至美國在台協會等候面試。最後,某甲於2007年6月至美國在台協會面試後,全家順利取得美國永久居留權(綠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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