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僱移民
加拿大政府亦開放自僱型工作者進行移民申請。
根據加拿大政府的規定,只要符合以下條件,您就具備申請自僱移民的資格:
- 具備相關經驗
- 願意且能夠在加拿大從事自僱型工作
- 符合此移民方案的篩選標準
那麼,「相關經驗」的定義是什麼呢?
加拿大政府對「相關經驗」有以下認定條件:
- 申請者曾參與世界級的文化/運動活動,或
- 曾以自僱型工作者的形式從事文化/運動活動
以自僱型工作者而言,您至少須有2年以上的上述經驗,且該經驗須發生在特定期間(距申請日5年內到加拿大政府完成您的移民審核當日),才可認定為「相關經驗」。當然,您擁有越多年的相關經驗,獲得的分數越高。
總體來說,認定「相關經驗」的時間長度最低標準如下:
* 文化活動
- 曾有兩個完整年度以自僱型工作者的形式從事文化活動,或
- 曾有兩個完整年度參與世界級的文化活動,或
- 曾有一整年以自僱型工作者形式從事文化活動,且另有一整年參與世界級的文化活動
* 運動活動
- 曾有兩個完整年度以自僱型工作者的形式參與運動活動,或
- 曾有兩個完整年度參與世界級的運動,或
- 曾有一整年以自僱型工作者的形式參與運動活動,且另有一整年參與世界級的運動活動
如果您符合上述標準,即可遞交自僱型工作者的移民申請。
您可能會想問:「文化活動的定義是什麼?」
根據加拿大政府的規定,從事「文化活動」的包括以下工作者:
- 作者/作家
- 創意或表演藝術家
- 音樂家
- 畫家
- 雕刻家或其他視覺藝術家
- 與動畫相關的技術支援或其他工作者
- 創意設計師
- 工藝家
詳情可參閱加拿大政府公布的工作種類清單(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https://noc.esdc.gc.ca/Structure/Hierarchy/22158850e3234876958765c42627e89f
針對自僱移民的申請,加拿大政府會根據您提供的資料和文件進行評分,評分標準如下表:
篩選標準 |
最高分數 |
教育程度 |
25 |
相關經驗 |
35 |
年齡 |
10 |
英文/法文能力 |
24 |
適應能力 |
6 |
總分 |
100 |
加拿大政府對表中各項篩選標準都訂有更詳細的給分規則,您必須達到至少35分的標準,方能進行後續申請流程。通過審核後,您和一同申請移民的家人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並取得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此外,您也必須證明您擁有足夠財力供您和家人在加拿大生活,才能取得永久居留的資格。
中移廣字第11002100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