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聯邦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 - EE)

加拿大聯邦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 - EE)

 

 

加拿大聯邦快速通道

 

 

Express Entry(EE)快速通道是進行特定加拿大移民項目申請的線上系統。申請人進入系統填妥資料後,評分標準綜合排名系統(Comprehensive Ranking System,簡稱CRS)會根據申請人的年齡、學歷、語言能力、工作經驗、配偶、適應能力等條件來計算分數,並將符合最低分數門檻的候選人放入人才庫中。

CRS分數包括核心分數(最高600分)和附加分數(最高600分),滿分為1,200分。

 

核心分數的評分細項包括:

  1. 年齡
  2. 教育程度
  3. 語言能力 - 第一官方語言(英語)
  4. 語言能力 - 第二官方語言(法語)
  5. 加拿大工作經驗
  6. 適應能力,包括教育程度和工作經驗
  7. 配偶分數(如有),評分項目包含配偶的教育程度、語言能力和加拿大工作經驗

 

附加分數的評分細項包括:

  1. 加拿大學位、文憑或證書
  2. 聘期至少 1 年的工作機會
  3. 省或地區的提名(魁北克省除外)
  4. 兄弟姐妹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且現居於加拿大
  5. 較高的法語能力

 

該系統每兩週對人才庫中分數較高的候選人發送移民申請邀請 Invitation to Apply (ITA),每次邀請約 3500 人。如果獲得 ITA,申請人須在 60 天內遞交完整的申請資料並繳納手續費,方能順利申請永久居民身分。

 

透過 EE 快速通道申辦的聯邦移民項目共分為三個類別:

(一)聯邦技術移民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 FSW)
(二)加拿大經驗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 CEC)
(三)聯邦技工 (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 FST)

 

(一)聯邦技術移民 (Federal Skilled Worker Program - FSW)

此項目不要求申請人的加拿大工作經驗,而是以您從事的職業、教育及語言能力為條件來申請移民加拿大,適合有特定知識或技能的專業人才。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FSW)會對申請人的教育程度、英法語言能力、工作經驗、年齡、就業安排、適應能力等六大面向進行評估,滿分100分,申請人須獲得至少67分,才滿足聯邦技術移民的申請條件。

 

加拿大聯邦技術移民(Express Entry)六項評分標準如下:

評分項目

滿分

評分標準

得分

教育程度

25

博士文憑

25

碩士文憑,或大學就讀專業職業入門 (entry-to-practice)科系,且工作符合以下兩個條件:

  • 2011 年國家職業分類表 A 項目
  • 持有執業執照

就讀科系須為以下之一:醫學系、獸醫學、牙醫系、足部醫療、視力檢測、法律系、脊椎按摩療法或藥學系

23

兩個或以上大學學士文憑,其中一個須修業至少3年

22

高中後就讀3年(含)以上專科教育

21

高中後就讀2年專科教育

19

高中後就讀1年專科教育

15

高中文憑

5

英法語言能力

28

聽說讀寫能力達 CLB 7

第一官方語言
每項 4 分

16

聽說讀寫能力達 CLB 8

第一官方語言
每項 5 分

20

聽說讀寫能力達 CLB 9 或以上

第一官方語言
每項 6 分

24

聽說讀寫能力達 CLB 5 或以上

第二官方語言
總分 4 分

4

工作經驗

15

1年

9

2 - 3年

11

4 - 5年

13

6年或以上

15

年齡

12

18 - 35歲

12

36歲 (每增加 1 歲就扣 1 分)

11

47歲或以上

0

就業安排

10

申請時申請者已持有加拿大工作證在加拿大境內工作,且符合下述所有條件:
1. 工作簽證在申請者申請移民至永居簽證核發時皆有效
2. 申請者持有加拿大政府根據LMIA核發的工作證,且職位類別屬於NOC 0、A、B類。
3. 受雇於工作證上所列之雇主
4. 該雇主聘用申請者為專業技術員工

10

申請時申請者已在加拿大境內持有短期工作簽證,但不須申請LMIA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
1. 國際協議(如:北美自由貿易協定)、205 A 工作證申請資格,或
2. 聯邦-省政府協議(federal-provincial agreement)
且符合下述所有條件:
(1) 工作簽證在申請者申請移民至永居簽證核發時皆有效
(2) 申請者目前的雇主聘用申請者為專業技術員工
(3) 受雇於工作證上所列之雇主

10

申請者符合下述所有條件:
1. 未持有工作簽證,或拿到移民簽證前不在加拿大工作
2. 雇主已取得LMIA
3. 雇主憑該LMIA聘用申請者為專業技術員工

10

適應能力

10

配偶語言能力(英文或法文)達到CLB4以上程度

5

申請人曾在加拿大完成至少2年中學(含)以上之課程

5

隨行配偶曾在加拿大完成至少2年中學(含)以上之課程

5

申請人曾在加拿大全職工作至少1年

10

隨行配偶曾在加拿大全職工作至少1年

5

在前項「就業安排」中得分者

5

申請人或隨行配偶有親屬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身分,年滿 18 歲,且現居加拿大

5

總分

100

及格分數

67

 

加拿大語言標準(CLB)與國際英語測驗系統(IELTS)成績對照表如下:

英文為第一官方語言 (First Official Language)

CLB Level

Points
(per ability)

Test Results for each Ability

Speaking

Listening

Reading

Writing

7

4

6.0

6.0

6.0

6.0

8

5

6.5

7.5

6.5

6.5

9或以上

6

7.0 - 9.0

8.0 - 9.0

7.0 - 9.0

7.0 - 9.0

 

英文為第二官方語言 (Second Official Language)

CLB Level

Points
(Total)

Test Results for each Ability

Speaking

Listening

Reading

Writing

5 或以上

4

5.0 - 9.0

5.0 - 9.0

4.0 - 9.0

5.0 - 9.0

 

申請最低要求如下:

  • 過去10年中至少有1年全職、給薪,且不間斷的NOC 0、A、B類工作經驗
     
  • 英語聽說讀寫達到最低CLB 7的程度,或是法語達到NCLC7的程度
     
  • 擁有高中或大專以上的畢業文憑
     
  • 能證明擁有足夠的財力在加拿大生活
     
  • 可合法進入加拿大,並住在魁北克地區之外
     

所謂的NOC 0、A、B工作經驗為何?

National Occupational Classification (NOC) 是加拿大政府制定的職業類別系統,NOC 0、A、B指的就是當中的0類、A類、B類工作。

  • 0類:高級管理職,如餐廳經理、部門經理。
     
  • A類:通常需要特定文憑的高專業技能職位,如: 工程師、醫生。
     
  • B類:通常透過專業訓練達成的技術類職業,如廚師、電工。
     

 

(二)加拿大經驗 (Canadian Experience Class - CEC)

此項目適合有至少一年加拿大工作經驗的技術人才。

申請最低要求如下:

  • 過去3年中有加起來滿1年的給薪工作,工作地點在加拿大,且工作經驗類別屬於NOC 0、A、B類
     
  • 英語程度按職業別至少須達到CLB 7或者CLB 5 的程度
     
  • 可合法進入加拿大,並住在魁北克地區以外
     

加拿大的工作經驗如何認定?

過去3年中有加起來滿1年的給薪工作,工作地點在加拿大,且工作經驗類別屬於NOC 0、A、B類

  • 必須為合法的工作身份(擁有工作簽證)
     
  • 全職(Full-time)或加起來滿足時數要求的兼職(Part-time)工作
     

 

(三)聯邦技工 (Federal Skilled Trades Program - FST)

此項目因為條件較嚴苛,適合的人選也較少,必須為特定的技工行業且獲得雇主擔保LMIA或政府的技工證書,才能滿足申請條件。

申請最低要求如下:

  • 在過去5年中有至少2年的全職或相等時數的兼職技工經驗
     
  • 符合該NOC職業類別中的要求
     
  • 有符合資格的全職工作聘書
     
  • 取得通過雇主擔保且批准的LMIA
     
  • 或擁有省、地區、聯邦政府頒發的技工證書
     
  • 英語程度達到聽、說CLB 5和讀、寫 CLB 4
     
  • 可合法進入加拿大,並住在魁北克地區以外
     

技工工作經驗如何劃分?

技工類職業別群組可簡分為:

  • 72組 – 工業、電氣、建築業
     
  • 73組 – 設備和維護
     
  • 82組 – 在自然資源、農業和相關生產領域的管理或技術類職業
     
  • 92組 – 加工、製造業、中央系統的管理或技術類職業
     
  • 632組 – 廚師
     
  • 633組 – 肉販或烘焙師傅
     

什麼是LMIA?

加拿大雇主如要聘用沒有身份的外國工人,須取得勞工市場影響評估Labour Market Impact Assessment (LMIA) 的許可。這是一個由雇主申請的許可證,用於認證雇用特定外國勞工並不違反當地勞工的權益。雇主須取得此許可證,該外國勞工才能申請工作簽證,且僅有少數職業可免除LMIA的申請。

上述申請流程細節繁多,為爭取最大的移民機會,針對職業類別的劃分,還有如何提升您在各項系統的分數,建議您尋求專業人士的協助,進行您最重視的移民申請。

 

中移廣字第11002100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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