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自營業主 LMIA
自營業主項目特別適合學歷和英語能力有一定水平、擁有自己的公司或是身為高階管理人員的申請人。有別於傳統投資移民,自營業主 LMIA 的申請方式為申請人於加拿大自行創立新公司或購買一個已營運的企業,並持有 50%以上的股份,以順利取得拿大合法工作簽證。再者,申請人於獲得工作簽證後,即可申請 EE 系統的聯邦技術移民類別(FSW)或合適的省提名方式,以取得永久居留權。
此項目有什麼優勢呢?
- 無創業地點、企業規模及投資金額限制,投資彈性大,自主經營管理,主動權操之在己
- 無須符合經營時間、成效等規定,只要取得自營業主 LMIA 即可開始申請移民
- 憑自營業主 LMIA 工作許可證可獲得額外 200 分的 CRS 分數,有利於聯邦技術移民類別(FSW)的申請
- 一人申請,全家皆可前往加拿大生活。申請人之配偶將獲得開放工作許可證(Open Work Permit),可於加拿大任何地方為任何雇主工作;未成年子女則可獲得學生簽證,享受加拿大免費公共教育之福利
如何透過此項目獲得永久居留權?
此項目乃是透過入股現正營運的生意,或自行設立一個全新的加拿大公司,來擔保自己申請自營業主 LMIA,以取得工作簽證。
透過 EE 中的 LMIA 加分項,將為您爭取到額外 200 分的 CRS 分數,使您的 CRS 分數大幅提升,以利加快獲取移民申請邀請 Invitation to Apply (ITA),只要收到 ITA,候選人便可以申請永久居留權。
如要透過上述途徑移民,您必須具備什麼條件呢?
- 申請人需要在台灣有自己的公司或擔任高階管理人員
- 申請人須持有超過 50%以上的股份(例如:51%股份),公司的狀態須為營運中或將會營運(通常是創業),且有足夠的資金可用於營運及支付薪資給自己
- 透過積極經營企業,為加拿大經濟帶來正面影響,並創造就業機會
您可以選擇的商業模式如下:
- 購買加拿大現有的企業
- 購買專營權
- 建立新企業
關於自營業主 LMIA 申請流程:
- 購買現有的加拿大企業,或在加拿大創業
- 為自己創建企業重要職位並申請自營業主 LMIA 工作證
- 透過聯邦快速通道(Express Entry)申請聯邦技術移民類別(FSW)
- 獲准成為加拿大永久居民
經分析,辦理自營業主 LMIA 的案例如下:
某甲和某乙是夫妻,育有兩位未成年子女。某甲在台灣為銀行高階經理人,他計劃與家人移民到加拿大,但無任何加拿大公司的工作聘僱或其他方式可取得加拿大的工作許可。今年初藉由移民顧問的專業評估後,確認某甲和某乙應已具備合格的教育背景、工作經驗、英語能力、必要的財務流動性以及其他因素,可以藉由自營業主 LMIA 途徑來購買、投資並經營加拿大一家企業。經過仔細的規劃和討論後,某甲和某乙在加拿大購買了一家寵物食品商店,移民顧問團隊並協助某甲和某乙聘僱該商店的第一位員工,以協助商店的營運和管理。目前該商店正在持續擴大營運中,銷售情況也漸入佳境。某甲和某乙的商店還額外創造了兩個職位:商店經理和會計,且此兩個職位皆由加拿大公民擔任。未來,某甲和某乙計劃在當地開設連鎖店,希望能將他們的企業員工訓練為一支有效率的工作團隊。此外,於 2 年有效的自營業主 LMIA 申請獲准後,某甲順利取得了工作許可證,而某乙也取得了 2 年有效的開放工作許可證(可在加拿大任何地方為任何雇主工作),而他們的兩位未成年子女進一步獲得免費的公共教育。再者, 全家每位成員也同時獲得等同一般加拿大公民所享有的醫療健保。
某甲計劃透過 Express Entry 快速通道系統來申請加拿大的永久居留權。以他目前的總分數,預期應可快速獲得移民邀請,以幫助全家每位成員順利取得加拿大永久居留權。
中移廣字第110021004號